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集团2025年度广告物料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5HABWZ0071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集团2025年度广告物料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滨湖集团2025年度广告物料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项目编号:2025HABWZ00713)答疑公告如下: 针对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中要求提供“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和银行流水凭证;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请问响应文件中是否要提供相关符合业绩的全额发票?因为本项目认可正在履约的项目,那正在履约项目提供部分发票和部分银行流水凭证是否也予以认可?或者是否正在履约项目无需提供对应的发票和银行流水凭证? 答:正在履约项目提供部分发票和部分银行流水凭证即可,需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证明材料(如合同甲方证明)。 注: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8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附件:0713答疑回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