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望江路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2024BTSWN01615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望江路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望江路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24BTSWN01615)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问: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及荣誉”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自有或承包经营的食堂被市级(含)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或具有市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媒体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提供公示网址备查)或纸质媒体的提供扫描件。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对应合同扫描件。” 请问,针对后半句“或具有市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称号,是否予以认可? 答:原文件表述清楚。市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望江路中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9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曹主任 电话:17355178819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65597407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