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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5HBAFN00376
二、项目名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十五五”时期发展规划研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大写)(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十五五”时期发展规划研究 服务范围 结合全球前沿科技发展最新趋势和安徽省产业发展需求,对国内科学中心重大项目布局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围绕“十五五”时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适时组织国内外顶尖水平专家学者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对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布局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相关报告。 服务要求 (一)项目成果形式:围绕“十五五”时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展规划,编制研究报告。 (二)主要研究内容:邀请国内外顶尖水平专家学者召开专家论证会,结合全球前沿科技发展最新趋势和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系统分析和研判“十五五”时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展,对规划提出相关建议。 (三)保密及成果运用:成交供应商对服务及形成相关文件具有保密义务。 服务时间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服务标准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康,何梅,余清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十五五”时期发展规划研究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2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赫鹏
电话:0551-66223238、66223645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