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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HACZ1508
项目分包(标段):第10包:医用胶片扫描仪及影像管理工作站
第8包:便携式超宽光谱现场物证搜索摄录系统
第7包:真空镀膜手印熏显系统
第6包:智能梯度PCR扩增仪
第5包:离子色谱仪
第4包:手机取证系统
第3包:文件检验仪
第1包:高光谱图像分析系统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7月5日
第1包高光谱图像分析系统: 中标(成交)人名称:深圳市尤维卡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2068号红桂大厦12层东 中标金额:人民币 壹佰柒拾陆万元(¥176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3包文件检验仪: 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汇安警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星港湾高1栋1106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捌拾玖万伍仟元(¥895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4包手机取证系统: 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宝龙四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62号国际商务中心B座810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壹拾壹万壹仟伍佰元(¥111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5包离子色谱仪: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大禹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徽商总部广场B座220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陆拾叁万玖仟伍佰元(¥639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6包智能梯度PCR扩增仪: 中标(成交)人名称:北京隆瑞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12号25幢415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贰拾玖万贰仟元(¥292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7包真空镀膜手印熏显系统: 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安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温莎杰座5栋112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贰佰零壹万陆仟元(¥2016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8包便携式超宽光谱现场物证搜索摄录系统: 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衡磊警用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灵溪路时雨路交口兴庐科技产业园6#C区8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 壹佰贰拾贰万捌仟元(¥1228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10包医用胶片扫描仪及影像管理工作站: 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安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温莎杰座5栋112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壹拾捌万柒仟肆佰元(¥1874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等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钱昌银,胡为祖,沈德凯,吴平华,方邡(1、3、4包),解启文(第5包),王留柳(第6包),赵欢(第7包),杨波(第8包),肖圣兵(第10包)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
联系人:王林涛
联系方式:0551-6280166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丹 联系电话:0551-66223728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