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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采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HFCZ4063
项目分包(标段):第8包:实训课程项目构建平台设备采购 实训课程项目构建平台设备
第7包:实训课程管理平台设备采购 实训课程管理平台设备
第6包:实训课程运行平台设备采购 实训课程运行平台设备
第5包:空调设备采购 空调设备
第3包:室内全彩屏等设备采购 室内全彩屏等设备采购
第1包:安防监控设备采购 安防监控设备采购
财政编号:RWSC2016-2109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12月2日
第1包:安防监控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双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西环商贸中心2幢26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20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一批。 第3包:室内全彩屏等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巡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与蚌埠路交口中房名都C-20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1728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一批。 第5包:空调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天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新蚌埠路七里香榭花园7号楼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叁万玖仟贰佰元(¥3392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一批。 第6包:实训课程运行平台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5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叁万贰仟元(¥432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一批。 第7包:实训课程管理平台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5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柒万伍仟伍佰元(¥475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一批。 第8包:实训课程项目构建平台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5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元(¥40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谢正荣,宋杰,孙浩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巢湖市姥山南路
联系人:孙浩
联系方式:0551-8236312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范丽君 联系电话:0551-66223682、6622368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02日
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项设备采购谈判文件(1,3,5,6,7,8包).doc 附件:无不良记录承诺函.docx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